青海省非免疫规划疫苗委托储存配送企业备案信息的通告浏览数:6420次
2022年 第4号 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、国家卫生计生委《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〈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〉的通知》(食药监药化监〔2016〕74号)和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《关于公布2021年青海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挂网采购入围结果的通知》,现就我省非免疫规划疫苗委托储存配送企业备案信息(第二批)予以公示,各市(州)、区(县)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药品GSP规范要求,对我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配送企业和疾控机构、接种单位疫苗储存、运输情况进行定期检查,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。
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9日 上一篇: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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